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,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兰山建设中的作用,根据《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》规定,中共兰山区委、国产全肉乱妇杂乱视频_国产老熟女高潮毛片A片仙踪林_婷婷四虎东京热无码群交双飞视频_最新国产乱人伦偷精品免费网站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法律顾问选聘名额
3家律师事务所,10名专职律师。
二、法律顾问选聘对象
全市律师事务所,全市专职律师。
三、法律顾问选聘条件
(一)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法治,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;
2.律师事务所具有承担兰山区委区政府各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综合实力,其专业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、信息化特征显著,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力,且具有市级及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;每个律师事务所需委派3名骨干律师(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)组成法律服务团队作为兰山区委区政府团队顾问;
3.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近5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;
4.熟悉区情、社情、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,热心社会公共事业,自觉遵守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,认真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;
5.多名律师拥有全日制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,熟悉网络经济、数字经济、国际贸易、国际投资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行政执法、规划建设、土地征收、房地产、城市管理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。
(二)参加应聘的专职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法治;
2. 专职律师应具有区级及以上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;
3.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,应当是全区行政法、民商法、诉讼法、涉外法律等法学专业领域领军人物;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,执业5年以上,专业办案能力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;
4.熟悉区情、社情、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,热心社会公共事业,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;
5.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;
6.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法律顾问工作职责
(一)为区委、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、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;
(二)参与起草或研究区委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;
(三)参与起草或研究区政府签订的合同、协议等草案;
(四)为区委、区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;
(五)为区委、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;
(六)为区委、区政府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;
(七)为区委、区政府处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;
(八)受区政府委托,代理和参加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;
(九)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;
(十)承担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五、选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:2022年3月17日—2022年3月30日。
(二)报名材料
1.《报名表》;
2.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复印件;
3.法律职业资格证、律师执业证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;
4.学术成果、工作实绩、荣誉证明;
5.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三)报名方式
1、律师事务所报名:律所填写《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报名表》《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报名统计表》(附件1、2),团队的3名成员按照专职律师要求进行报名。
2、专职律师报名:填写《兰山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》《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统计表》(附件3、4)。
《报名表》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,将填写好的《报名表》《报名统计表》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 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,纸质版材料于报名截 止日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(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司法局316室)。
(四)资格审查及选聘
1.资格初审。成立兰山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,选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后,确定候选名单。重点审查应聘律所、律师是否符合法律顾问选聘条件,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,移出候选名单。
2.面试。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试,并考虑专业、行业比例等因素,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1:2的比例确定专家评审团评审对象(法律顾问团队的面试成绩由团队成员成绩综合后取平均值)。
3.专家评审团评议。成立兰山区法律顾问选聘专家评审团,按照公平公正原则,对进入评审环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,结合政治素养、执业经历、专业素养、擅长领域、受表彰奖励情况等选聘条件、评审原则进行综合评定打分。
4.综合成绩。面试、专家评审成绩分别占50%、50%的比例百分制合成。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,尾数四舍五入。
5.考察。由兰山区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按照1:1.2的比例进行考察。经考察合格后,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(五)聘任
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、区政府批准后颁发聘书,聘期两年。
应聘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弄虚作假。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联系电话:8060901
报名邮箱:lsqsfjbasck123@ly.shandong.cn